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和《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的文件精神,2022年9月30日上午,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协调税务部门、住建部门办理首例抵押房产转让过户。

民法典施行后,在押不动产交易无需先还贷解押再进行转移,买卖双方在抵押权人已知晓抵押人转让不动产的证明材料或由抵押权人共同到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可以直接申请“带押过户”,省去了“买家垫资—卖家去银行还贷—解除抵押”这一繁杂的流程。过户后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权人依然享有不动产的抵押权,若债务人不及时偿还贷款,抵押权人依然有权申请处置这套房屋。这在保障抵押权人利益的同时,减小了二手房交易成本,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对物权的有效流通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解决了企业、群众在押不动产转移的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