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办法》自1999年颁布实施以来已历时24年,为了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升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根据《海口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海口市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办法》立法后评估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将意见或建议邮寄至海口市秀英区长滨四街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29室,或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地址:zgjfgk3027@vip.126.com)。请同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我局答复。

附:《海口市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办法》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