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征收征用条例》《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扩权强区财政管理体制工作实施方案〉等12个扩权强区配套实施文件的通知》(海府办〔2022〕28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海口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纪〔2022〕156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廉洁性评估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所提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馈,属单位意见建议的,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属个人意见建议的,请属个人真实姓名、个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一、意见征集时间
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5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函: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东北楼2019室。
(二)电子邮箱:zhangfus@haikou.gov.cn。
附件:1.《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 海口市制度廉洁性“1+3”评估标准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