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节约集约土地资源,保障地下空间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海口市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ggzhk19@126.com。

附件: 海口市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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