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程序,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实施,体现国土空间规划的公平与效率,根据规划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海南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琼自然资规〔2022〕3号)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海口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15天(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2167272059@qq.com;

(2)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3)咨询电话:68724377,联系人:王雅

附件:《海口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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