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海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琼土环资用字〔2010〕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实际,我局起草了《海口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
为推进民主立法、保障公共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和智慧,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全文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7月9日下午17:00前将意见发送至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电子邮箱:lichangfeng@haikou.gov.cn
附件:海口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