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主体: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

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6年7月2日至7月10日)

3、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4、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

(http://zzgj.haikou.gov.cn)及项目现场。

5、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 电子邮件请发送到:zzgjlhfjgs@sina.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邮编:570125

(3)书面意见或邮件应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房产权属证明,否则视为无效。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

(5)咨询电话:66768624,联系人:孙祥贤、钟文勤

项目情况:

一、建设单位名称: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新海钢大厦

三、建设项目位置:海口市海秀路122号

四、公示内容: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新海钢大厦项目位于海口市海秀中路北侧,于2024年2月取得规划许可证(编号:460100202420003),批建1栋20/3层的商务办公楼。该项目已经竣工,现建设单位申报办理规划核实手续,经审核,存在以下内容调整:

1、因地下室部分机动车停车位受场地限制影响,无法按批建方案实施,拟将受影响的车位位置调整,但数量不变;地下室增设风机房(详见公示图件)。

2、批建总平面图设有一处设备场地,实建位置有调整,详见公示图件。

3、因项目安全管理需要,在用地范围内增设临时围墙,建设单位已书面承诺,如今后因该围墙界限产生矛盾纠纷无法协调解决或今后城市建设需要时必须无条件拆除,拟按现状予以保留(详见公示图件)。

4、因该项目东侧用地不规整,为保证海秀天成小区西侧消防通道更为通畅,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按现状竣工图所示相互调整使用,如今后因调整使用引发的矛盾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现将以上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并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新海钢大厦项目规划核实-公示图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