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瀛大厦项目(部分)规划核实批前公示

1、公示主体: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

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4年4月24日至5月6日)

3、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规划批准图纸为准。

4、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

(http://zzgj.haikou.gov.cn);建设项目现场。

5、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zzgjmlfggs@sina.com。

(2)书面意见邮寄至海口市海甸岛德利路5号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 ,邮政编码:570208。

(3)书面意见或邮件应在公示期间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98-66272351,联系人:傅楫诚

二、项目情况:

1、建设单位名称:海南省讲师团

2、建设项目名称:海瀛大厦

3、建设项目位置:海口市白龙南路37号

4、公示内容:

海瀛大厦项目位于海口市白龙南路省安全厅北侧(现海口市白龙南路37号),建设单位为海南省讲师团。该项目1988年8月取得建筑许可证(证号:(88)规建管字0242号),批建1幢16层写字楼(即为申报的海瀛大厦)和3幢8层住宅楼,建筑面积分别为16542.00㎡和11149.80㎡。2009年4月,海南省财政厅以琼财资函〔2009〕132号文同意将海瀛大厦部分房产调拨给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日前海南日报报业集团向海口市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申请办理海瀛大厦1~13层部分房屋权属登记。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申报项目实建套内建筑面积5698.48㎡。经核,海瀛大厦项目存在加建5层(17~21层)、外轮廓尺寸和平面布局较批建改变,以及楼体向北移位导致北侧局部超出用地红线并占压规划路等问题。鉴于申办房屋不涉及加层部分,且外轮廓尺寸改变未增加建筑面积,我局拟对申请的海瀛大厦1~13层部分房屋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移位问题由海口市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函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为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公示图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