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主体: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

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3日)

3、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及项目现场。

4、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zzgjlhfjgs@sina.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邮编:570125

(3)书面意见或邮件应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房产权属证明,否则视为无效。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

(5)咨询电话:66827511,联 系 人:刘晓宇、黄慎。

项目情况:

一、建设单位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口供电局

二、建设项目名称:海口供电局调度综合楼

三、建设项目位置:海口市海口市大同路34号

四、公示内容: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口供电局开发建设的“海口供电局调度综合楼”项目位于大同路34号,该项目已列入我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项目,2007年核发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海市规证建(2007)AE-0004号。批建1栋19/1层办公楼、1栋17/1层住宅楼、1层的半地下车库,批建机动车位296个(地上131个,半地下室122个,地下43个),根据园林局要求,建设单位须按规划方案要求拆除大同南街破旧建筑,确保临街1600平方米街头绿地建设。

因项目半地下车库未建设,超期临时建筑物未按要求拆除,导致停车位少建160个,实建136个;规划批建的1600平方米城市开发绿地未实施。该项目的违法建设问题和临时建筑物整改拆除问题已经执法部门处理,建设单位已缴纳罚款。下一步由综合执法部门继续督促建设单位按批建方案恢复绿地和停车位建设。

    现将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对住宅楼合法部分予以规划核实。



总平面地面车位分布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