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控规调整为海口市核心滨海区A0702地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第六十条、《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第(三)点、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二十条等文件规定,落实我市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用地功能,提升土地利用价值,补充公服设施短板,我局按程序启动核心滨海区A0702地块规划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4年412日至511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及现场公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47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724377,联系人:王雅。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1






关于《海口市核心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湾片区局部调整》A0702地块规划修改公示


本次控规调整为海口市核心滨海区A0702地块。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本次修改地块位于海口市紫荆路东侧。

二、修改依据及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第六十条、《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第(三)点、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二十条等文件规定,为落实我市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用地功能,提升土地利用价值,补充公服设施短板,我局按程序启动核心滨海区A0702地块规划修改工作。

三、主要修改内容:

拟将A0702地块用地性质由原旅馆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商业/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混合用地

修改前:容积率≤1.0,建筑密度≤20%,绿地率≥40%,建筑限高≤25米。

修改后: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80米、绿地率≥40%,其中住宅建筑量占比85%,商业及配套设施建筑量占比15%。另地块预留不小于20米宽的通海视线景观廊道,配建3班托儿所、社区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社会公众停车位等。

四、公示主要图纸:

1、区位示意图

2、《海口市核心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湾片区局部调整》A0702地块规划修改示意

3、《海口市核心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湾片区局部调整》A0702地块图则(修改前)

4、《海口市核心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湾片区局部调整》A0702地块图则(修改后)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4年412日至511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2047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电话:68724377,联系人:王雅。



                              




公示图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