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政府申请对拟建桂林片区三期城市更新项目所在地块进行控规修改。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第五十九及六十条、《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海口市城市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第二款及第十九条等文件要求及海口市政府批示意见,我局按程序启动滨江新城片区QS0310011、QS0310013、QS0310014、QS0312003、QS0312004地块规划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4年49日至58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及现场公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47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724377,联系人:王雅。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8






关于《海口市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编)及城市设计》QS0310011等

地块规划修改公示


海口市琼山区政府申请对拟建桂林片区三期城市更新项目所在地块进行控规修改。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第五十九及六十条、《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海口市城市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第二款及第十九条等文件要求及海口市政府批示意见,我局按程序启动滨江新城片区QS0310011QS0310013QS0310014QS0312003QS0312004地块规划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本次修改的五个地块位于海口市琼山区滨江新城片区琼州大道东侧,博雅路以南。

二、修改依据及原因:

桂林片区三期城市更新项目为2023年度海口市城市更新计划项目。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第五十九及六十条、《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海口市城市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第二款及第十九条等文件要求及海口市政府批示意见,为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我局按程序启动了滨江新城片区QS0310011、QS0310013、QS0310014、QS0312003、QS0312004地块规划修改工作。

三、主要修改内容:

QS0310011地块拟修改为两个子地块,其中QS0310011-1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修改为广场公园绿地(1403/1401)。

QS0310013地块拟修改为两个子地块,用地性质不变;QS0310013-1地块指标修改为容积率≤3.1、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QS0312003地块修改为两个子地块,其中QS0312003-1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修改为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0901/0902),地块指标修改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40米。

QS0312004地块拟修改为两个子地块,其中QS0312004-1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修改为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070102/0901),地块指标修改为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四、公示主要图纸:

1、区位示意图

2、《海口市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QS0310011、QS0310013、QS0310014、QS0312003、QS0312004地块规划修改示意

3、《海口市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QS0310、QS0312图则(修改前)

4、《海口市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QS0310、QS0312图则(修改后)

5、《海口市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QS0310011、QS0310013、QS0310014、QS0312003、QS0312004地块分图图则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4年49日至58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2047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电话:68724377,联系人:王雅。




公示材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