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记南洋安居房项目位于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5号。为尽快推进我市安居房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我局现按程序启动海秀片区B-17-03地块规划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3年1月20日至2月18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

(http://zzgj.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46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724375,联系人:薛林森、蒙祉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海口市海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17-03地块规划修改公示


福记南洋安居房项目位于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5号。为尽快推进我市安居房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我局现按程序启动海秀片区B-17-03地块规划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5号

二、修改原因:

改变用途,提高容积率,用于建设安居房项目。

三、修改依据及内容:

该地块控规修改符合《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住建部【2021】22号等文件规定。

原B-17-03地块用地面积为46427㎡(约69.6亩),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40米,绿地率≥30%;拟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与商业商务混合用地(070102/0901/0902),用地南侧增加1条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6m,用地面积约0.262公顷(3.93亩),用地边界由4.642公顷(69.64亩)变为4.349公顷(65.24亩),容积率≤3.3,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80米,绿地率≥35%(备注:商业建筑面积≤10%,商务建筑面积≤20%,安居房居住建筑面积≥70%,权属单位需代建南侧道路并无偿移交政府)。

四、公示主要图纸:

  1、区位示意图

  2、《海口市海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17-03地块图则(修改前)

  3、《海口市海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17-03地块图则(修改后)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18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2046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电话:68724375,联系人:薛林森、蒙祉伊。



公示图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