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宁医院位于龙华区南海大道东10号。为促进全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和精神问题及亚健康状态人群需求,我局现按程序启动城西片区D-3-23地块规划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15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公示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46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联系人:薛林森,咨询电话:68724375。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海口市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3-23地块规划修改公示
海南省安宁医院位于龙华区南海大道东10号。为促进全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和精神问题及亚健康状态人群需求,我局现按程序启动城西片区D-3-23地块规划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龙华区南海大道东10号
二、修改原因:
提高容积率,促进全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三、修改依据:
该地块控规修改符合省政府办公厅琼府[2021]12号文相关政策要求,修改的必要性论证符合《城乡规划法》四十八条的程序规定。增加容积率符合建规[2012]22号文第七条第(二)、(三)款。
四、修改内容:
原D-3-23地块用地面积30473㎡(45.7亩),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34,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拟将地块指标调整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60米,绿地率≥35%。
五、公示主要图纸:
1、区位示意图
2、《海口市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3-23地块图则(修改前)
3、《海口市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3-23地块图则(修改后)
六、公示时间:
30日(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15日)。
七、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2046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八、咨询电话:68724375,联系人:薛林森。
公示图件.pdf